三亚市一小区业委会擅自换物业 造成新老物业“互掐”

19.06.2015  14:41

      原标题:三亚一小区业委会擅自换物业致新老物业“互掐”

      市住建局:更换物业公司,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且必须有一半以上业主书面签字同意

      “三亚金陵海景花园小区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且并在未经过一半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与“旧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续聘新的物业公司。对此,旧物业公司认为不公,要求与业委会商谈,可是新的物业公司已进场办公,两物业公司因言语不和,互相‘掐架’,闹进了派出所。”6月10日,三亚金陵海景花园小区住户魏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此事。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三亚鹿岭路的金陵海景花园。在小区门口,看见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同时“执勤”,且身穿各自物业公司的制服。走进物业管理办公室,地上一片狼藉,横幅、桌椅横七竖八。据了解,6月10日上午,这间办公室发生了“掐架”事件,警方已介入调查。

      该小区的“老物业”三亚南海玉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郝先生告诉记者,三亚金陵海景花园共有482户业主。2013年2月至今,该小区一直由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因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郑先生连续18个月未缴纳物业费,而且时常干扰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对其言语不礼貌,两人还发生言语冲突,郑先生对此心生怨气,借着5月31日合同到期为由,擅自续聘新的物业公司。郝先生说,更换物业,得走合法程序。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资格更换物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一半以上业主的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否则原物业会可条件续约。6月9日,小区的公告栏里突然张贴一份业委会与新的物业公司——三亚金的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合同,随后6月10日上午,三亚金的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几十名员工“闯入”物业办公室,开始搬、砸物品和设备,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人不同程度受伤。

      三亚金的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经理表示,该公司是经过招投标的方式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服务合同,按照合同,6月9日正式进场。可是,到了小区发现老物业还在办公,后来双方因员工言语冲突引起肢体冲突,这才闹进了派出所。随后,记者询问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续签合同以及有无审核业委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刘经理表示,旧的物业公司合同到期,该公司只是与业委会按照合同办事,续签新的合同。至于业委会是否按照程序、得向业委会核实。

      是否因拖欠物业费闹矛盾才聘新的物业公司?金陵海景花园业委会副主任郑先生表示,拖欠18个月的物业费已缴清。更换物业的真正原因是旧物业的服务令人堪忧,另外业主对老物业的管理很不满意。例如,保安时常换人,游泳池时常不清理,脏污不堪,物业还擅增收小区停车费,业委会是在业主的许可下才更换物业。

      郑先生说,因为小区业主多是候鸟,平时入住率不足4%,不可能召开业主大会。不过,对于更换物业公司,业委会通过电话、网络咨询,征得了152户业主同意。

      更换物业公司到底需要哪些程序?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南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更换物业公司,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且必须有一半以上业主书面签字同意。若业主想要更换物业公司,电话或网络同意无效。业主不在本地,可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的复印件即可,业委会无权擅自续聘新的物业公司。该负责人表示,金陵海景花园物业公司一事,该部门已经介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