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庆慰问费不可抵作加班费

06.10.2015  11:16

  记者 谢克伟

  晨报讯 单位发了国庆慰问费,就不用再发加班费?节日费可以抵扣加班费吗?国庆长假期间,不断有员工来电询问有关国庆期间加班工资的相关问题。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昨天明确,国庆期间发放的慰问费不可以抵冲加班工资。

  谈育明解释说,单位发放过节费无须员工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员工休假损失的补偿。法律规定员工有获得休息的权利,单位要求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员工得不到休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才规定了数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标准。

  [相关问答]

  ●国庆加班可否回绝?

  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国庆值班可视为加班吗?

  单位国庆安排员工值班,不能视为加班。加班是指员工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原来的工作。

  ●综合计时制员工,国庆上班是否

  要付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在一个审批的周期内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工时制。该工时制常见于交通、邮电、旅游、商业服务等行业。

  按照规定,综合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10月1日、2日、3日加班必须按不低于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在非法定节假日上班,即10月4日、5日、6日、7日上班,就要在一个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部分,按照不低于15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