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一项目经理被处罚

24.07.2022  19:00

  海口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质安站在位于椰博路东侧、椰海大道北侧的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华存在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行为。

  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

  经研究,海口市住建局近日决定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华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有效期6个月。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和回复整改通知 这家公司被记不良行为一次
  海口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质安站在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