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由网络约车新业态“野蛮”成长

05.05.2016  10:12

  4月30日早上约10点半,海口4名高中女生在使用“滴滴出行”软件乘坐快车时,该名快车司机竟然在驾驶时自慰。记者今日从“滴滴出行”公司方面了解到,“滴滴出行”已对该名司机做出永久封禁的处理,并已有工作人员联系乘客,向她们道歉。

  所幸,事件止步于司机自慰骚扰,没有演化成更大的悲剧。但是,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了我们对网络约车监管的思考。

  作为“互联网+”的产物、新业态、新产业,网络约车刚一面世立即受到全民热捧,俨然成了大众“宠儿”,成了人们心目中取代出租车行业的新产品。遗憾的是,伴随着网络约车新业态发展的,是抢劫、杀人等犯罪事件频发。有媒体报道,深圳市3000多名专车司机有吸毒或者重大刑事犯罪前科。就在五一期间,深圳一名24岁的小学教师乘坐网络约车到沙井,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杀害,而网约车车牌被查为假冒。有关网络约车司机身份审查是否到位、准入机制是否过于宽松、布控系统如何能够有效运行、公共安全如何保障等再次成为热点议题。

  网络约车遭遇的问题,也是近年来新业态、新产业发展的缩影。必须肯定,新业态、新产业给我们的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给我们的改革带来了新鲜血液,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面对新业态、新产业的急速发展,相关管理条例的相对滞后,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具体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等的缺位而疏于监管,任由其像脱缰野马一样“野蛮”生长。目前网络约车市场处于生长期间,问题会层出不穷,如何使其在规范中成长,考验着行政管理的远见与智慧。

  海口4名高中女生遭遇司机自慰骚扰是网络约车发展过程中的个案,但若不从根本上加强监管,有效归入法律监管之下,或许,个案就会演变成常态,受害的将不仅是每一个无辜乘客,更是新业态、新产业的远景。

  就此而言,我们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新业态、新产业加强监管。就网络约车而言,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海南不妨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探索,从根本上加强对网络约车的准入与退出把关,强化对网络约车违法的追责力度,从而让网络约车这一新业态、新产业真正起到推动国际旅游岛发展的作用。(肖时平)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