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参与"不合理低价游" 游客也须承担法律责任

26.10.2015  23:20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10月19号,一个内地购物团在香港某珠宝店购物时,一男一女俩团友疑因嫌贵及折扣太少未购物,与女团长发生争执,男团友劝架时遭人粗暴拖出店外殴打。男子最终不治身亡。而这个事情也引发了人们对强迫游客购物,尤其是“不合理低价游”的高度关注。国家旅游局25号明确:包括旅游者在内,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人们对这个规定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依据旅游法第57条规定,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货,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不少人表示,这项规定看似是对游客进行追责,但实际上也是为了保护游客的安全,这也让人们在旅游报团方面更加慎重。

在这个规定出来后,一些旅行社也表示,这也使得他们的旅游行业更加规范,在减少旅游纠纷的同时,也提升了旅游业的形象。

那么,什么样的价格是“低价不合理”的呢?孙经理表示,旅游行业内的旅游成本是由吃、住、行、游、购、娱6个要素构成的。对于岛内的散客,每人每天的成本价大概在200元左右。按照一般情况下3天的旅游团,成本价就在600元左右。

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属于“不合理低价旅游”。除此之外,“不合理低价游”的认定在组团社、地接社、导游等一共5个方面都有相应的标准。一旦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和相关负责人都将面临严肃的处罚,而对于游客需要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国家旅游局还在进一步制定当中。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