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不可再拖 卸下包袱落实国企改革

16.09.2015  14:13

  中新网9月16日电 美国《侨报》16日文章表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国企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转型的必要步骤。无论如何,要卸下包袱,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文章摘编如下: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在多年来酝酿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部署和决策开展的,其含金量不容低估。“指导意见”将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国企改革和国企发展的指导性方针。文件披露的意见,并未涉及更多更具体的内容。

  多年来,国企在股份构成上以“国有”(独资)为主,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但另一方面却直接造成了垄断性过强、市场竞争性较差、人员任用和管理体制过于僵化等,也正是国企积弊的主因。

  聚焦此次“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以此为凭据,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和分类考核,这不仅符合中国国情,而且也使国企改革更具可操作性。

  国企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原因是国企改革不是线性工程,其涉及对国有经济地位如何认定,如何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如何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等问题。此前的国企改革虽然让国企摆脱了普遍亏损、资不抵债的困局,但仍有不少遗留问题。

  有的依托国企垄断地位不思改革,不少国企大而不强,现代企业制度形同虚设,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低下等,导致要素资源无法实现合理配置,国企对经济的贡献率持续下降。公众关注和关心的本轮国企改革,必然直接关注这些问题是否解决,尤其是是否改革放开和引入民间社会资本参与国企建设和发展。

  正当中央颁布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之际,中央企业反腐败再出重拳。中石油、中海油、中移动先后发布“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个别领导带头“吃里扒外”、寄生性家族式贪腐令人瞠目结舌。报道指,个别国企高管纵容配偶、子女大肆收受礼金礼品、不正当持股、牟利益,工程招投标利益输送,堂堂国企俨然成了一些人的特约提款机。

  根据过往对国企的巡视结果显示,有的国企因人设岗、甚至“因人设业”,让优质的国有资产任凭管理者的子女和亲属等鲸吞、挥霍。这些都从根本上背离了国企的本意,远离了社会的公益,为人所不齿。

  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将国企分类有其高明之处,与过往的改革一样,仍然不会完全放弃既管事又管人的做法。在分类考核下,部分国企“主辅分离”,不但避免了过往“脐带相依”的痼疾,从管理上减少了“家天下”的局面。

  而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也会遵循与之相适应的分类监管,有望彻底破解国企领导“既当高官又拿高薪”的影响。因而,在“指导意见”下,只有保证新一轮国企改革稳步有序地推进,才能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

  国企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转型的必要步骤。这轮国企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较之过去国企已经进行的改革,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不管挑战怎样艰巨,只有通过改革,才能让国企的定位摆正,打破一些国企所拥有的“超常待遇”。

  无论如何,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卸下包袱,都必须斩除官官相护、家家相继的庸俗传统,依靠公开透明、有序的竞争,让企业与企业之间共享改革发展的机遇。改革不能再拖了。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