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

01.12.2015  08:52

  海口网12月1日消息 (记者光明)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揭牌,仪式现场发放了海南省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共计17本。记者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列入全省2015年重点改革事项,今年年底前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现场,三亚市地震局相关人员从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手中接过了编号为“00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是三亚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是海南省的首本不动产权证书。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亚在1995年就开始筹备房屋证和土地权证合二为一工作,1997年三亚市正式将二证合为《土地房屋权证》。现阶段对房屋和土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具备登记和发证条件。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我省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内容。我省要求,2015年完成省、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市县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日起,启用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已经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