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今年2月至6月期间,收入下降职工可申请增加公积金提取额度

05.06.2020  16:21

      日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应对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意见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需求,在《关于落实应对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0〕1号)规定“感染新冠肺炎住院人员、抗击一线的医护人员、受疫情影响失业的人员”三类职工的范围基础上,增加租房提取的范围,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下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申请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按规定提高租金提取限额 ”。收入下降的职工需提供单位工资表或个人工资卡银行流水单证明材料。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海南提示:师生不能带病返校上学、工作
日前 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温馨提示 其中提中新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