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上头电子烟”!白沙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件

18.09.2021  10:45

  近日,白沙警方主动向省公安厅申请指定管辖,成功破获一起以普通电子盒进行伪装,实则贩卖含有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的毒品案件。

  据了解,该款“上头”电子烟,因烟油中添加有“合成大麻素”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大麻”电子烟,其在外观及摄入方式上与正常电子烟无异,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且相较于毒品,其更具有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后会产生类似眩晕感,说话语无伦次、吐字不清,同时还会出现焦虑、烦躁、失眠等症状,严重的还会伴随幻觉,甚至会出现被害妄想症,危害性极大。

  据悉,2021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

  2021年7月中旬,白沙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海南的黄某有频繁来自外省的电子烟快递信息,引起了禁毒大队民警的高度重视,经向省公安厅申请指定管辖后,抽调牙叉派出所和禁毒大队民警组成侦查组,全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7月26日,专案组民警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黄某对自己贩卖“上头”电子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后在黄某的快递包裹中搜查出一支“上头”电子烟。经鉴定,该电子烟主要成分正是合成大麻素。从外观上看,包装正规与正常电子烟盒没有两样,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经综合分析,深挖研判,最终锁定了黄某的上家李某。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指导下,白沙县公安局专案组赶赴外省,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成功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李某。据李某交代,其有正当的工作,工作之余兼职零售电子烟,偶然得知贩卖“上头”电子烟利润更高后,在明知“上头”电子烟的主要成分可使人兴奋、致幻等危害的情况下,仍决定铤而走险,借助正规售卖电子烟的途径为贩卖“上头”电子烟做伪装,并通过网上接单、快递邮寄的方式进行毒品犯罪。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白沙警方提醒:珍爱生命,请远离毒品。广大群众请提升禁毒意识,强化对新型毒品的认识,坚决杜绝从非正规渠道购买电子烟等商品,全面强化抵制毒品的能力,不听信别人的推荐及蛊惑,如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