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三方协议”就不发毕业证?可举报!

07.03.2016  11:30

  春节以后,2016届高校毕业生陆续离开校园,到用人单位实习或找工作。在毕业前的这段时间,“三方协议”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凭证。近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布了“三方协议”的相关说明,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自己的“三方协议”,如果遇到高校因毕业生未签“三方协议”就不发毕业证的情况,可以举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在《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说明》中指出,教育部文件规定:“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按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单位的,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若不签“三方协议”,校方就不给毕业证、报到证的做法,是违规的。目前,网上已开通毕业生就业去向自查,毕业生若发现自己“被就业”可进行反馈,相关部门会核实处理。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都会有一些毕业生出现丢失“三方协议”的情况,毕业生离校找工作期间,应妥善保管“三方协议”,一旦拿到毕业证,就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被迫签订虚假“三方协议”,按照虚假协议地址派遣,会导致毕业生档案丢失、后期需提供更多材料返校改派报到证、改户籍迁移地址等,给毕业生带来诸多麻烦。如遇到校方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三方协议”的情况,可以进行举报,省内高校违规举报电话为0898-65351699。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