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22日起征缴

20.10.2014  19:53

  三亚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将于10月22日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征,凡符合条件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这是三亚新闻网记者10月19日从三亚市相关部门获悉的。

  据介绍,凡具有三亚市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含农垦居民);三亚市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经三亚市政府批准,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单位职工;在三亚市暂住满一年及以上,且户籍地非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等都属于参保对象。

  从2015年起,三亚市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缴费标准,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城镇非重度残疾人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

  此外,被征收土地农民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因累计征地失去70%及以上农用地的,三亚市财政每年按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因累计征地失去50%及以上不足70%的,市财政每年按缴费标准的50%代缴。

  据悉,缴费时间至今年12月25日结束,逾期不再征收,12月26日至31日为信息核对时间,广大城乡居民可及时到征收网点办理缴费。(记者 刘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