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19元红酒兜售220元至1880元 三亚这6人分别获刑

11.05.2020  15:18

      “90后”男子陈超、薛某文、韩某庆从外地到三亚后互相相识,老乡三人原本想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但却动起了歪心思……三个女孩经常出入酒吧,带不同的男客到薛某文等人开的海鲜餐厅消费,每次都消费不菲……近日,经法院审理,薛某文等三人和三个女孩都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2017年8月27日21时许,黄某接受社交网站新认识女性朋友曹某的邀请到三亚“海鲜大咖餐厅”吃饭,点了一份海鲜大杂烩套餐、一组鸡尾酒和两瓶红酒,黄某在买单时花费了3530元。

      同年8月28日19时许,范某也被网上新认识的朋友小雪约至“海鲜大咖餐厅”吃饭,两人点了一份海鲜大杂烩套餐和三瓶红酒,范某花了4707元。

      据了解,自2017年8月22日至9月4日,曹某和5位男性客人到“海鲜大咖餐厅”共消费10190元,王某和5位男性客人到该餐厅共消费7410元,小雪与5位男性客人该餐厅共消费9117元。曹某、王某、小雪都是杨某姗、郭某宝和张某众多假名字中的一个,她们是陈某超聘来的“酒托女”。

      2017年8月初,薛某文、陈某超、韩某庆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陈某超提议开一家餐厅,以“酒托女”诱骗男性客人到餐厅里消费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该提议得到薛某文、韩某庆的支持。三人经过商议,最后商定由薛某文负责出资及租赁店面,陈某超负责招聘“酒托女”、保安人员、利益分成计算及发放,韩某庆负责餐厅日常工作及收银,获得的利益按一定比例分成。

      同年8月9日,薛某文出资租赁了位于三亚市农垦医院对面的某旅租二楼的店面作为餐厅的经营场所,取名为“海鲜大咖餐厅”,8月18日正式营业。从2017年8月18日至9月4日营业期间,陈某超聘了来“酒托女”张某、杨某姗、郭某宝及保安等人。

      在经营中,陈某超通过支付提成的方式,让“键盘号”与被害人网聊,表达出约会的意愿,在取得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后,发给由陈某超雇佣的传号手“三亚店主”,后者转发给三名“酒托女”,让她们分别冒充护士、游客、老师等身份打电话联系被害人,诱骗其到该餐厅消费。

      韩某庆将价格仅为每瓶19元的红酒与雪碧等饮料勾兑,以每瓶220元至18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被害人,获取非法利益。在此期间作案15起,涉案金额达26717元(被告人家属已主动退赃)。三亚城郊法院认为,陈某超、薛某文、韩某庆、杨某姗、郭某宝和张某的共同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据悉,被告人陈某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被告人薛某文、韩某庆、杨某姗、张某和郭某宝分别获判缓刑。

      原标题:这个餐厅挖好“桃色陷阱”招募“酒托”诱骗客人消费 19元的红酒被以220元至188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