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调整对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分类管理措施

10.10.2022  15:44

  关于10月10日调整对有疫情地区旅居

  人员分类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199号)

  根据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0日13时起,调整对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抵达三亚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广东韶关、湖北仙桃、湖北荆州、河南郑州、重庆、安徽阜阳、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三亚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三亚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宿酒店(宾馆)报备,落实居家(酒店)隔离3天,落实“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居家隔离结束后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入市关口实施“落地检”,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入市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四、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