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胖姐海鲜店宰客追踪:的士司机揽客可拿高额回扣

14.10.2015  16:21

      原标题:7道菜+2瓶酒=3180元

      出租车司机揽客到店消费,拿回扣比例高达客人消费金额的40%

      旺季每天给回扣2万多

      三亚胖姐海鲜店涉商业贿赂被查封5人被刑拘

      涉案海鲜店被查封 

      涉案海鲜店曾多次遭游客投诉

      据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理勋介绍,10月2日上午10时许,游客史先生向12301旅游热线投诉,其一行6人于10月1日21时许乘坐出租车准备到三亚市第一市场吃海鲜,但司机称太晚了,第一市场没有海鲜吃了,并把史先生一行送到三亚市友谊路35号胖姐海鲜店吃海鲜。

      在胖姐海鲜店,史先生一行共点7道菜,分别是:芒果螺2.7斤、九孔鲍1.52斤、珍珠蟹4.5斤、象鼻蚌2.4斤、青衣鱼7.4斤、黄金贝3.1斤、基围虾1.5斤。另外,酒2瓶20元,调料6元,费用共计3180元。对此,史先生认为该海鲜店存在欺客宰客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接到投诉后,三亚旅游委迅速启用12301旅游调度指挥中心工作机制,调度工商、旅游警察、物价、旅游等部门赶赴现场展开联合调查。据悉,之前,该海鲜店曾被多次投诉:3月8日,3名游客点4道菜,花费1000元;6月15日,2名游客点一份虾,花费127元;7月26日,6名游客消费4600元……因以上受害人均是事后第二天才投诉,取证较为困难,三亚旅游警察支队成立后,加大了涉旅案件的查处力度,胖姐海鲜店终于得到严惩。

      胖姐海鲜店5名涉案人员被刑拘

      据三亚警方介绍,10月11日,警方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胖姐海鲜店涉案人员立案侦查。12日23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特警(防暴)支队,对胖姐海鲜店采取突击行动,当场将15名涉案人员带回审查,其中店老板(股东)2人,前台收银1人,发放回扣的财务人员2人,收受回扣的出租车司机2人,跟单服务员8人。警方现场扣押用于给司机发放回扣的现金20315元。

      经调查,该海鲜店从今年5月开始经营海鲜生意,为诱使出租车司机拉客到该店消费,采取给司机发放回扣的手段,回扣比例高达客人消费金额的40%。据统计,该店旅游旺季每天给司机发放的回扣达2万余元,淡季每天也有1万元左右。

      经审讯,涉案人员对向招揽游客吃海鲜的司机发放回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涉嫌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芦某(女,45岁,黑龙江牡丹江人,股东)、李某香(女,40岁,黑龙江双鸭山人,股东)、付某艳(女,37岁,黑龙江佳木斯人,记单员)、张某明(男、45岁,黑龙江哈尔滨人,管理回扣账单人员)、刘某鑫(男、21岁,海南白沙人,发放回扣人员)等5人处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海鲜店另一名股东涉案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下午,三亚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管理局依法查封了胖姐海鲜店。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长期存在扰乱市场经济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应当从严从重查处。今后,如发现有类似行为,将一律严厉打击。

      记者昨日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三亚旅游警察支队成功破获该支队成立以来首宗海鲜店商业贿赂案。该支队根据12301旅游热线的线索,通过分析梳理,对游客投诉、举报较多的友谊路三亚鑫福园胖姐海鲜店(下称胖姐海鲜店)展开调查,并于10月12日对该海鲜店采取突击行动,当场将15名涉案人员带回审查。目前,涉案海鲜店已被三亚市工商局旅游市场管理局依法查封,包括2名股东在内的5名人员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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