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情节严重者处以重罚

05.09.2014  18:06

      原标题:三亚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情节严重者处以重罚

      承载着祝福和心愿的小小孔明灯飘上天空虽然很美,却含有极大的威胁。今年仅8月份以来,全省共发生23起燃放孔明灯造成东环高铁动车组停运的事故。9月4日,副市长周高明带领安监、公安、综合执法、工商等部门对市解放路、海棠湾等重点区域进行了检查,并于当天下午召集各区、镇相关负责人,总结了当前工作进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当天上午10时许,检查组一行来到解放一路,在新民街一家杂货店发现有孔明灯售卖,工作人员当即取证并没收货物,同时对店主进行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随后,检查组来到海棠湾龙海村一带,暗访了数家店铺,发现了一家有售卖孔明灯的行为,取证后将店内的27个孔明灯没收,销毁。

      记者了解到,就在一天前,安监局刚刚查处了海棠湾林旺、藤桥共9家商铺共202个孔明灯。

      在当天下午的总结会上,周高明强调,孔明灯的监管采用属地负责的方式,由安监局牵头,各部门组织审查,并对查处的店铺进行严格处罚,强化对整治孔明灯制作、销售、燃放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打击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同时,各区镇应加大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记者获悉,中秋期间,各区、镇和国营农场将组织人员进行分片巡查,,各部门将加强对藤桥、林旺、亚龙湾、三亚湾、大东海、高铁沿线、凤凰机场周边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布控,对违法制作、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不听劝阻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违反规定燃放孔明灯的,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事故灾害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政府要牵头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外,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对违规燃放“孔明灯”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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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明灯燃烧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属于明火。由于其燃放时间、地点、飘移方向、高度、距离等均不确定,燃烧的火焰若落在油气站、电力设施、通信设备、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极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而一旦被过往的飞机吸入发动机会造成重特大飞行事故。

      仅今年8月份以来,全省就发生23起因燃放孔明灯造成东环高铁动车组停运的事故,其中琼海市14起,陵水黎族自治县6起,三亚市2起,海口市1起。8月9日、10日,孔明灯燃放后的残骸掉入高铁运行区间内,造成8趟动车组被迫停车,大面积晚点,晚点时间最长达到2小时39分;8月21日,陵水燃放孔明灯致12趟动车组晚点,晚点时间达到80分钟。事故严重影响了东环高铁运行安全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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