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治理机关单位“吃空饷” 隐瞒不报从严追责

18.01.2015  17:25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三亚已于1月12日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本次集中治理将持续至1月23日,分自查自纠、重点核查和规范总结三个阶段,主要治理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问题。

  据悉,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领导,三亚已成立市“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集中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电话:0898-88869049(市公务员局),0898-88869365(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对在“吃空饷”问题整治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将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将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吃空饷”人员,将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据悉,本次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人事、编制、财政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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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二)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