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亚拍卖所得房半年住不进 原住户称不知被卖

26.12.2014  16:27

      原标题:竞拍房交钱容易入住难

      105万拍卖所得房屋半年多住不进 男子叹息:实在不行,只能申请要回拍卖款了

      刘建平出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今年3月,河南男子刘建平通过拍卖公司竞拍获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一套位于三亚市区的房子。向法院付清拍卖款后,刘建平本以为能顺利住进房子,没想到却遇到麻烦:被拍卖房屋的原住户一直占着房子,房屋过户手续也一直没有办成。为此,他四处奔波,多次找法院反映情况,但从买房至今9个多月,仍未能住进房子。

      105万拍卖所得房屋却不能入住

      “唉!实在不行,我只能申请要回拍卖款了。”12月24日,河南男子刘建平一脸愁容地走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半年多来,因为迟迟住不进竞拍获得的房屋,刘建平在河南洛阳和海南三亚两地之间不停奔波,心力交瘁。

      今年2月,海南天合拍卖有限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一则房屋拍卖公告引起了刘建平的注意。该公告称,受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司近期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位于三亚市河西区解放路建行1号楼705房,面积133.3平方米。{产权证号:三土房(2002)字第0210号},参考价为105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家里的老人早就想在海南买房,再加上拍卖房屋的地段不错,于是我决定参与此次房屋拍卖。”刘建平提到,按照拍卖程序,他作为竞买人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2014年3月17日,该拍卖活动如期进行,他成功竞拍得到解放路上的这套房屋,成交价105万元,佣金5.25万元。

      为尽快取得房屋所有权,刘建平在拍卖活动结束的第二天便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付清拍卖款和佣金。按照约定,钱付清后,法院应该尽快下达执行裁定书,协助刘建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时至今日,刘建平的房产过户手续不仅没有办成,他所竞拍获得的房屋内,原住户仍旧居住,拒绝搬离。

      刘建平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后被告知,其竞拍所得的房产涉及到债务纠纷,具体案件由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由于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不具备委托拍卖债务人财产的权限,所以拍卖工作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委托进行。刘建平还被告知,房屋过户手续要通过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来协助办理。

      法院执行裁定书迟迟不下,刘建平无法办理房产证。可更让他无奈的是,他曾多次前往拍卖所得房屋处查看发现,原来的住户刘某仍带着妻子住在屋子里,拒绝搬离。为此,刘建平多次向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反映情况,却迟迟得不到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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