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房地产“新规”将实施 设黑名单督促房企依法经营

06.01.2015  10:26

      原标题:三亚:给预售金“上锁”严防烂尾楼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均存入监管账户,并设黑名单督促房企依法经营

      三亚市政府常务会今天通过《三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市将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创设预售金管理制度,降低出现烂尾楼风险;设立黑名单制度,督促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近年来,三亚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为有效利用稀缺的土地资源,三亚着手制定行业监管制度,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发展。根据《办法》,三亚提高房地产业的准入门槛,开发企业应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规模的开发项目。一级资质开发项目规模不受限制,二级、三级资质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万平方米,四级资质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万平方米,取得暂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万平方米。

      三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资本金按施工合同金额的10%计取,项目资本金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可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三亚市住建部门将对项目资本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施工进度确定支付金额。

      根据《办法》,三亚对房地产开发实行项目手册制度,住宅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将不得组织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并明确规定了住宅项目交付使用应当符合的9项条件。

      根据《办法》,三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存在14类违法行为之一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在办理有关工商业务等方面将受到相应限制,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受到相应的制约。同时,三亚住建部门也将通过文件、报纸、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通报或公告,将企业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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