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新生儿“落地参保”取得初步成效

30.01.2015  17:23

  为进一步完善三亚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医保覆盖面,减轻新生儿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三亚市于2013年起开始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凡三亚市户籍的新生儿,或非本市户籍,但其父母任何一方参加本市城镇从业人员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其新生儿均可享受落地参保政策,并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三亚市社保部门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新生儿落地参保的经办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针对群众关注的新生儿参保条件、缴费程序、享受待遇等问题,印制服务指南5000余本,分批次发放到各区镇、社区和村委会,做好政策宣传普及和解释答疑工作。二是协助新生儿家长,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全年共完成办理新生儿参保2200余人。三是及时发放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2014年共支付新生儿就医报销1121人次,支付金额622.56万元,为新生儿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亚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