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04.11.2015  16:21

  10月22日至30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王鸿建主任率执法检查组对三亚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三亚市食药局、卫生局、物价局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情况汇报后,实地检查了海南龙圣堂制药有限公司、海南富春医药有限公司、三亚广春堂药行、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中医院等21家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从药品储存养护、质量管理和检验仪器设备配备、药品购进验收、过期变质药品清理清查、医院配制制剂管理、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对三亚市药品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