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开宣判3起贩毒案件,一被告被判处死刑!

26.06.2021  14:46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6月25日上午,三亚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法治宣传活动,其中一被告伙同他人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8019.13克,贩卖毒品数量大,被判处死刑。三亚市委政法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公安、检察、司法、边防、特邀监督员、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学生代表近300人到场旁听庭审。

  活动中,在场人员首先集中观看了禁毒宣传片《青春毒殇》,宣传片通过大量的调查数据、案例和专家讲解,向在场群众生动、形象、直观地介绍禁毒知识和毒品危害。

  随后,三亚市两级法院对三起贩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在唐某国贩卖毒品案中,唐某国在田某处取到毒品后,带至某快递点邮寄给杨某龙,贩卖甲基苯丙胺34.91克,城郊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在杨某龙上诉案件中,杨某龙在快递点签收从湖北公安县邮寄来装有毒品的快递包裹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三亚中院经过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杨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黎某愿一审案件中,三亚中院认为,黎某愿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8019.13克,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黎某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法官还从毒品的危害、新型毒品的种类、染上毒瘾的原因、如何防范四个方面作专题讲座。在场的学生和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对毒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毒品更加深恶痛绝。一定会远离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