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至元宵节期间,三亚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17.01.2022  15:39

  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22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在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举报违反《通告》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

  《通告》明确,禁止燃放时间自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022年2月15日(元宵节),共16天;禁止燃放范围为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强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区各职能单位进行现场劝阻和管控。经劝阻无效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机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