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休闲广场施工伤了红树林 网友:谁在带头违法行政

25.11.2014  11:56

      原标题:网友:谁在带头违法行政?

      《休闲文化广场施工“伤了”红树林》后续项目未批先建引网友吐槽

      近日,商报连续报道了三亚市福利小区对面滨河绿地被批临建、建设休闲广场一事,经三亚市政府调查发现,该项目业主方三亚市河东区榕根社区居委会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签定施工合同,施工方在未获准开工的情况下,进场违规施工。对此,三亚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工程队撤出、广场建设将由政府主导,此决定受到三亚市民及网友的一致好评。此事虽告一段落,但网友质疑“闹剧尽管落幕,但反思却刚刚开始——是谁在带头违法行政?”

      网友呼吁对相关人启动问责

      福利小区对面地块违规施工一事经网友“临春河傻瓜鱼”曝光后,商报记者进行系列报道,三亚市政府近日作出积极回应,对此事进行处理,目前,三亚市住建局已进场恢复场地。原工程队撤出、原施工围挡被拆除、广场建设将由政府主导,三亚市住建部门进行合理设计并建设。

      此决定受到三亚市民及网友的一致好评,网友叫好称:呼吁一年有余,终于得到解决。

      该项目虽然告一段落,但网友“临春河傻瓜鱼”再次提出质疑:“闹剧尽管落幕,但反思却刚刚开始,是谁在带头违法行政?”

      该网友指出,园林环卫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本应以守好全市园林绿地为己任,怎么会附和并签批同意在该地块建设所谓附属管理建筑的意见?该违法工地很大一部分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内施工,而且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破坏红树林的违法行为,红树林保护部门为何视而不见?执法局作为市行政执法部门为何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批准在该地块上建设临时建筑?此外,网友“红黄绿灯ABC”表示:“应该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启动问责制。”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在施工方处查看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文化中心临时用房”的临建审批,发证日期为2014年5月7日,建设单位为:三亚市河东区榕根社区居民委员会、临建名称为“文化中心临时用房”、建设规模为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面积920.92平方米,建筑高度10米,使用期限2014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6日。

      执法部门 审批考虑综合因素

      带着网友质疑,记者就此采访了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三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红树林自然保护站)。

      此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确有规定,占用绿地不得审批临时建筑。但该局在审批前收到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的审核意见,才予以审批。24日,经记者在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核实后得知,该局出具的审核意见仅是表示“绿地内景观建设物及构筑物(临时)需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并未明确要求执法局审批临建。对此,三亚市执法局表示园林局审核中明确了该地块绿地率达标,根据园林局的建设性意见,加之该项目是公益性项目,又对市民有好处,执法局考虑综合性因素就予以审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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