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将迁回 原各部门办公电话保持不变

13.10.2014  19:13

      原标题:三亚中院将迁回原办公电话不变

      12日,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鸡岭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全面竣工,将于2014年10月15日至19日将办公地点从师部农场路18号的临时办公地址搬迁至金鸡岭路383号的原址办公。

      据介绍,搬迁期间,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办公电话、传真和计算机通信将暂时中断,除了案件受理外的其他对外办公业务也将暂时中止。期间如有紧急事务,请通过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88866776联系,或直接到金鸡岭路383号立案庭联系。2014年10月20日正式在金鸡岭路383号办公楼办公,原各部门办公电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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