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黑芝麻占10批次

07.01.2021  16:12

  1月7日上午,记者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水产品、蔬菜、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共3类产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黑芝麻占10批次

  商报记者注意到,1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是海白螺、黑芝麻、芒果螺、鸡腿螺、沙包螺,其中黑芝麻占10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三亚金鸡岭市场符昌倩海螺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1的海白螺(贝类),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金鸡岭农贸市场陈永情副食品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1/15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亚异乡缘副食品商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1/15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三亚金鸡岭农贸市场陈李平干货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1/15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三亚第三市场林作妮海螺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2的芒果螺(贝类),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三亚第三市场邢孔姣海螺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2的鸡腿螺(贝类),检验项目呋喃西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三亚第三市场李丽霞海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2的沙包螺(贝类),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三亚第三市场黄春梅副食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9/02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三亚第三市场陈卓霞副食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2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亚港华广场市场曾其帝副食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3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三亚天天顺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9/10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三亚佰味轩副食商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1/30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三亚吉阳三胖副食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1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三亚吉阳广惠副食商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12/01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等

  不合格项目涉及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西林、酸价。据介绍,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50号公告)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水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为养殖环节为防止动物疾病而非法使用。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水产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该类药物在贝类中的最大允许限为100μg/kg。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贝类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酸价的限量值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