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30年老屋被强拆要给个说法?

30.10.2015  16:16

  三亚拆违,摧枯拉朽。有报道说,今年4月份以来,三亚已拆除各类违章建筑超过2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今年指定的拆违任务。

  南海网报道,有市民投诉,三亚市天涯区城管局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将他们已建设使用30多年的房屋定为违建将进行拆除。这3位业主怀疑事情与附近酒店开发商有关。

  何谓违建?百度解释: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2013年6月21日起施行的《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第二条,列举了6大类违建,但都是违反法律法规正在建设或者新建成的建筑物,似乎与这30年的老房子对不上号。

  有法律专家说,法律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并产生约束力。经旧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用新法加以改变,难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故此民事法律一般只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由此看来,用施行不到3年的地方法规,是套不住30年历史的老房子的。难怪业主怀疑是附近酒店的开发商暗箱操作。

  业主如此怀疑有事实根据:“大约是在2011年时,我们家附近要开发建设三亚洛克铂金海景酒店,酒店开发商与我们几户商谈拆迁赔偿。因双方达不到一致意见而搁置。”据网上资料显示,这家五星级酒店于2012年11月开工,2014年6月竣工,不仅地理位置很近,而且时间相隔也不远。就是旁观者也相信,他们应该是幕后推手的?

  不过,这家酒店并不认账。报道说,这家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拆迁与拆除违建是政府行为,与企业无关,公司未与任何市民住户进行过协商赔偿事宜。这不仅不承认现实,而且也不承认历史。但从“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挂了电话”这一举动来看,这家酒店似乎也知道缠上这种事很不光彩,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吧?

  岂止是企业,就是城管局也想躲远点。拆除审批文件上区长副区长有批示,但联系不上;就是签过名的城管局长,居然也表示“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再具体承办的杨大队长也只能表示“将对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如果城管局做错了将进行改正”。这给人的印象是这场拆违是谁都说不清楚,可说都说不清楚怎么就不由分说要拆房子啊?

  更让人感觉狗血的是,申请拆违的,既不是酒店,也不是政府,而且另一位不居住在这里的路人甲之类的人物,唯一证据就是涉嫌私刻公章的“土地交款凭证”。10月9日提出申请,12日呈办,14日批示,22日下达通知,要求25日之前搬离。一座30年的老房子,3天就要无偿拆除,这很让人们怀疑,谁才是这起拆违事件的受益者?

  拆违应该是政府行为,但政府行为如果是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没什么藏着掖着,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如果是商业行为,那政府只是裁判者,而不是参与者。拆违不能隐藏腐败,拆违不能拆了民心。三亚这起30年的老房子拆不拆?怎么拆?拆了后土地给谁?谁得到赔偿款?得到多少赔偿款?这都得有个公开说法吧?(矢弓)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