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醉驾农用拖拉机上路被吊销驾照

07.12.2020  21:30

  12月7日,记者从三亚交警支队获悉,12月3日,林某醉酒驾驶农用拖拉机上路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2月3日,林某醉酒驾驶农用拖拉机上路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三亚交警供图

  12月3日20时30分许,三亚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在河东路川北二横巷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依法拦截一辆粤09XXX06号牌的方向盘式拖拉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林某(男,45岁)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液检测。

  经检测,林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林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