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项违法行为,三亚一渔船所有人被警告、罚款2.5万元

10.03.2022  17:40

  3月10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擅自拆卸北斗、不履行进出港报告、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决定,近日,三亚一渔船所有人被警告、罚款2.5万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梁某娇所有船舶琼三亚渔722XX船于2021年5月初前往山东省荣成市前,私自将北斗装置拆卸并放在三亚市南边海,2021年8月由三亚寄到山东省荣成市并重新装回该船;于2021年5月初驶出三亚崖州中心渔港未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履行进出港报告制度;在2021年休渔期间(休渔时间是2021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离开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三亚没有按规定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报备并同意。

  商报记者注意到,因存在擅自拆卸北斗、不履行进出港报告、不执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作出的停航决定的3项违法行为,3月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梁某娇(琼三亚渔722XX船船舶所有人)警告、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