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司机醉驾网约车被查,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8.05.2021  21:33

  5月17日晚,三亚交警天涯大队机动中队在225国道回新路段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D***0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检查过程中,三亚交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酒味,随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赵某文(男,32岁)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赵某文所驾驶车辆为网约车,属于营运机动车。

  随后,三亚交警将其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赵某文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赵某文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