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部署“三个专项行动”确保生产安全环境整洁

17.08.2015  13:17

      原标题:万宁部署“三个专项行动”确保生产安全环境整洁

      8月10日上午,市政府在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孔明灯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三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确保生产安全和城乡环境整洁。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高明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德海主持会议。

      会议上,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陈儒平部署了2015年我市中元节期间孔明灯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林觉明通报了7月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考核情况,并布置下一步的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周高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孔明灯专项整治方面,他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强化管理,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孔明灯专项整治;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位,宣传深入到每个镇、每个社区和每个重要地段;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孔明灯“三违”行为的排查整治,把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辖区,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检查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查严处孔明灯“三违“行为。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面,他强调要严管严罚,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重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要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在电梯运行安全问题方面,他强调要制定电梯应急措施,强化监管;要按季度维护保修好电梯设备,按期进行年检,及时检测电梯的合规性,确保电梯运行的安全。在应急管理方面,他要求有关单位要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发挥应急管理的作用;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好应急办法,看情况相应启动应急方案,根据应急办法严格执行并组织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在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他强调,整治环境问题并不难,是一件能够抓起来的事。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抓严整治严管建筑垃圾在公共场所乱堆、路面脏乱等环境问题,做好细节性的工作。

      各镇、兴隆旅游经济区和各国营农(林)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各镇、兴隆旅游经济区安监所所长和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国营农场安委办主任,各基层工商所所长以及消防、公安、护路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