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村民举报万科湖畔项目擅自施工 影响水库安全
原标题:三亚:村民称万科湖畔项目擅自施工 影响水库安全
吉阳镇政府工作人员指出,水库对面开挖的黄土是万科湖畔施工留下的痕迹(三亚新闻网记者组)
近日,有村民向三亚新闻网记者反映称,位于三亚市吉阳镇干沟村的高园水库本用于农田灌溉,但万科湖畔度假公园项目对水库进行违规施工,严重破坏了水库库容,“这是不合理的做法,水库的安全和环境得不到保障”。
6月30日,记者实地走访并没有看到施工现场,但水库确有被施工过的痕迹。三亚市吉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吉阳镇政府曾与海南诗波特投资有限公司(万科湖畔度假公园项目)签订了《水库经营承包合同》,明确经营项目是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如需自建和完善生产设施,必须报三亚市水务部门审批。此前,该公司擅自在水库施工,吉阳镇政府已多次进行劝阻。
针对此事,记者向万科湖畔度假公园项目提出采访要求,但截止发稿前,该项目公司仍未作出回应。
村民举报万科湖畔对水库违规施工记者实地走访
6月30日,家住干沟村的村民张先生向三亚新闻网记者反映称,高园水库在该村内,一直用于农田灌溉。自2012年,水库被海南诗波特投资有限公司租用之后,该公司多次进行违规施工,严重破坏了水库库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毕竟关系到附近村民的安危”。
随后,记者实地走访了群众所说的高园水库,远远望去水库里储水量不多,四周已干枯见底,在靠近迎宾路的一侧,有被开挖过的痕迹,黄土裸露在外。在该水库周围分布着三个正在开发的地产项目,其中就包括万科湖畔度假公园项目。
记者来到万科湖畔度假公园项目的销售中心采访了解。据该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称:“水库是公司从吉阳镇政府承包下来的,有20年的使用权,不可能是违规开发。”问及是否能出示承包合同,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他无权回应。
水务局:小型水库管理主体是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对此,记者来到三亚市水务局了解情况,但据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高园水库属于小二型水库,根据《三亚市小型水库管理实施条例》,小型水库的管理主体是镇政府,水务局并不了解情况。
镇政府将水库对外承包是否合理?该工作人员表示,镇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可以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水面资源的效益,适度进行水土资源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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