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17户村民称老屋因东环铁路打桩被震裂

11.08.2014  12:19

      原标题:万宁17户村民

      请求入户调查补赔

      8月8日上午,“海口雷锋”刘育峰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的老家在万宁市和乐镇罗万村委会古石园村,他家的老屋在距离东环高铁20多米处,当年建东环铁路打桩将其老屋震裂不能住人,至今未获任何补偿。

      据了解,此前该村有7户村民房屋因打桩震动受损已获补偿,而包括刘育峰在内的还有17户村民反映,房屋因打桩震动受损未获补偿,于是向万宁市和乐镇政府请求入户调查核实,并向上级补报,以便进行补赔。

      这一遗留问题,1年多前,就有村民曾向本报反映。2013年3月28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接到古石园村村民刘某反映称,他的房屋在铁路红线外,被打桩震裂后未获补偿,当时记者就曾到该村现场了解,看到他家老屋的墙上有裂痕,房屋已经废弃。据刘某称,他在万宁市东兴农场工作,只有他的父母在老家居住,2008年房屋被震裂后无法住人,他就把父母都接到东兴农场,直到2011年,老人要求回和乐镇老家生活,于是他才筹钱新建了一层平顶房。经现场了解核实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了和乐镇政府、和乐镇国土所等部门。

      8月8日上午,刘某再次向记者反映,房屋受损的补偿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经了解得知,刘某是刘育峰的堂哥,而刘育峰家的老屋与堂哥家的相邻,同样受损无法住人。此前包括刘某、刘育峰在内的17户房屋受损未获补偿的村民,曾联名向海南省委群众工作部、万宁市信访局及市国土局等反映过该情况。

      当天,刘育峰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房屋受损补偿协议》,该协议中,海南东环铁路万宁段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在罗万大桥桩基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机械震动对和乐镇罗万村铁路红线外部分民房造成不同程度的受损。经协商,中铁十九局海南东环铁路第3标项目部(甲方),与沈志标(和乐镇国土所所长,乙方)签订该协议,明确责任,甲方同意对受损农户给予经济补偿,由乙方负责做好所涉及受损农户的工作,同意处理施工机械震动受损民房和大山村道路改移等遗留问题。此外,该协议还约定,乙方负责对和乐镇罗万村(距离罗万大桥桥墩50米左右)涉及受损房屋补偿费的分配和处理工作。甲方支付对受损房屋和改移道路补偿费7万元,并于2011年12月27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日上午,和乐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大波与和乐镇国土所所长沈志标,一起接待了来访群众,并接受记者采访。据沈志标说,确实收到了7万元的房屋受损补偿费,拿出5000元维修受损道路,其余的钱已由该村7户房屋受损户分了;当时就接到7户村民申请,后来有其他村民反映后,他们也下去看了,调查后反映给了万宁市东环办。

      陈大波表示,为何只有7户房屋受损村民获补偿,他并不清楚;群众建房子确实不容易,房子裂了损失很大,和乐镇政府将向万宁市国土局、市东环办发函,建议他们下来调查,和乐镇镇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配合他们入户调查核实,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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