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事,万宁这2家超市同一天被处罚

21.01.2021  11:17

  1月2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销售不合格产品,近日,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

  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2020年11月27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抽检不合格报告线索,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路万宁文化商业广场1号的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超市)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未发现《检验报告》提及的“LED多功能锂电笔筒台灯”、“ok金钻碗10cm”、“威盾超级去渍祛菌洗衣皂液”三个产品,但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主动提供了已下架封存在仓库的同型号“ok金钻碗10cm”数量10个,“威盾超级去渍祛菌洗衣皂液”8瓶,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并于当天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其对销售上述抽检不合格的三个产品供认不讳,并主动提供上述三个产品的厂家、进货和销售单据以及产品召回通告等材料。

  执法部门查明,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6月22日购进汕头市优乐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159优乐明台灯”5台,进货单价35元/台,销售单价89元/台,销售金额445元;2020年9月10日购进佛山市威盾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08L威盾超级去渍祛菌洗衣皂液”20瓶,进货单价14.5元/瓶,销售单价31.9元/瓶,已销售12瓶,销售金额382.8元,下架封存8瓶;2020年10月17日购进揭阳市榕城区八达不锈钢制品厂生产的“ok304金钻碗14cm”16个,进货单价8.6元,销售单价21.5元,已销售6个,销售金额129元,下架封存10个。因此,上述三个产品的货值金额1427元,违法所得556.2元。

  据介绍,1月13日,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即罚款2854元,没收违法所得556.2元,罚没款合计3410.2元;没收已扣押的“ok304金钻碗14cm”10个,“5.08L威盾超级去渍祛菌洗衣皂液”8瓶。

  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

  2020年11月25日,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抽检不合格报告线索,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路92号的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超市)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未发现《检验报告》提及的“欧莱诗电吹风(BW-237)”和“欧莱诗电吹风(BW-2385)”两个产品,但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主动提供了已下架封存在仓库的同型号“欧莱诗电吹风(BW-2385)”数量14个,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检查笔录,并于当天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1日,执法人员对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询问调查,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对销售上述抽检不合格的两个产品进行确认,并主动提供上述两个产品的厂家、进货和销售单据以及产品召回通告等材料。

  执法部门查明,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0日购进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启恒百货商贸生产的“欧莱诗电吹风(BW-237)”60个、“欧莱诗电吹风(BW-2385)”24个,其中型号BW-237的电吹风进货单价27.8元/个,销售单价49元/个,已销售60个,销售金额2940元;型号BW-2385的电吹风进货单价39.9元/个,已销售10个,销售单价83.25元/个,销售金额832.48元,下架封存14个。因此,上述两个产品的货值金额4938元,违法所得1705.5元。

  商报记者注意到,1月13日,万宁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被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即罚款7407元,没收违法所得1705.5元,罚没款合计9112.5元;没收已扣押的型号“BW-2385”欧莱诗电吹风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