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老爷海禁止新建渔排及建筑物

21.07.2019  13:41

      19日,记者从万宁市政府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等环保问题整改,从7月15日起,禁止在万宁市老爷海海域新建渔排及建(构)筑物;禁止投放鱼苗。

      万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称,2019年9月30日前,老爷海海域各渔排养殖户自行处理成品鱼及鱼苗。如逾期不自行处理,将强制清理并一概不予补偿。在对老爷海渔排调查登记期间,无人认领的或不配合调查的,渔排按无主渔排处置。对在老爷海海域新建渔排或其他建(构)筑物,将依法强制拆除,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