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男子顺手牵羊偷钱包 获刑10个月

19.12.2014  16:59

      2014年3月5日17时许,男子欧阳某新在万宁市东兴农场军田某队林某武家干活时,无意中看到林某武的女儿放在客厅沙发椅上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0200元、银行卡一张),于是顿生歹意,顺手牵羊将钱包拿走。

      2014年3月6日凌晨,欧阳某新持卡通过自动取款机取出8000元。案发后,欧阳某新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万宁法院认为,欧阳某新犯罪后当庭认罪,且退还了全部赃款,量刑时可从轻考虑,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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