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残联原副理事长蔡丁辉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4.09.2014  09:34

   日前,万宁市纪委对万宁市残联原副理事长蔡丁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蔡丁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一级残疾人证书。其亲属领取重度残疾人补助款和阳光家园补助款共计25200元。

   蔡丁辉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万宁市纪委常 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蔡丁辉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重新确定工资和安排工作,并对其亲属违规领取的残疾人补助款和阳光家园补 助款25200元进行追缴。(万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