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宁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04.06.2015  20: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30日至12月6日,省委巡视二组对万宁市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万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二组指出我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执行上级重要决策等方面存在的 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万宁的实际。市委对此高度重视、高度警醒、态度鲜 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二组的反馈意见,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一 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具体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 省委领导有关巡视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整改涉及4个方面、18项具体整 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9个牵头单位和30个参与单位,并且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市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建立“责任清单”与“整改台账”,确保 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市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始终把握整改过程。责任市领导、牵头单位对每一项整改任务一贯到 底、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督查督办。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按照“整改台账”对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导解决有关整改难 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一些党组织忽略党风廉政建设,对待腐败问题的态度不够坚决,存在不坚持原则,怕得罪人的问题。如在2014年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治理 中,全市清退人情保、关系保、死人吃低保2385户,3576人,因顾虑涉及人员多,仅对个别干部问责”的问题。市委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 严峻形势,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强化责任意识,抓班子带队伍,以上率下,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改落实的首要任务,强化各级党委(党 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层层传积压力,积极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以会议、文件、学 习等形式,层层传导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和 紧迫感。于今年3月印发了《中共万宁市委关于对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对市民政局党组履行职责不充分致使“死人吃低保” 现象连续发生的问题予以严肃通报批评,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重点对已清退“问 题”低保对象进行进一步核查,及时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款项。制定《关于2014年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分组分片区 深入全市13个镇(区),追缴违规领取低保款项143人共计54518元。成立联合核查组,重点对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镇(区)执行低保办理 制度等全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死人吃低保”问题突出的万城镇乌场村委会2名村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责令市民政局和低保 问题突出的镇党委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责令市民政局党组对分管低保工作的原副局长刘育伟和社会救助股(低保股)的原负责人叶爱芸进行约谈,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岗位调整。责令低保问题突出的万城镇党委对分管民政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陈开和民政助理吴云深进行约谈,并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同时,责令漏 报导致“死人吃低保”问题突出的万城镇乌场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分管民政工作的人员也进行了调整。

  2.关于“市纪委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不充分,查办大案要案数量少,镇(区)纪委近两年立案数为空白”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 领导。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先后8次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研究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市管干部立案和 处分等情况,积极领导、支持、督促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二是全力支持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对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 行3轮调整,推动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内设机构的调整。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聚焦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主责,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 线索处置5种方式的要求,加强案件线索的处置,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线索38件,处置线索38件,线索处置率100%;初核案件线索39件,经初核转立案 20件,成案率51%。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发改、国土、住建、水务、海洋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惩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行 为。省委巡视二组巡视万宁期间,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了原市商务局局长韩俊定和原市商务局副局长高斌贪污贿赂案、原市扶贫办主任冯小良失职渎职案 等,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四是加强对镇(区)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指导。2014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镇(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全市 13个镇(区)纪委监察室共立案22宗。今年进一步加强对镇(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指导,年初给各镇(区)下达办案工作任务,由两个农村纪检监察工 作室对各镇(区)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进行全程指导,选派镇(区)纪委业务骨干到市纪委办案一线跟班学习,为镇(区)纪委培养办案能手。今年截至目前,已有 3个镇有立案。

  3.关于“巡视组进驻时,市委尚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省委巡视二组2014年9月底进驻我市,指出我 市存在上述问题后,市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于2014年10月22日印发了《万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 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分别为市直各单位、各镇(区)党委和纪委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完善述廉述责制和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上级纪委约谈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和 “一案双查”等制度,以制度刚性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市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态度坚决,始终强调“百次督查,不如一次问责”,重点对主体责任缺 失、监督责任缺位“两缺”和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两职”情况进行追责。各镇(区)党委和纪委加强对 《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村支部和基层站所,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责任, 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4.关于“巡视期间,共收到反映市领导干部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毁林建别墅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13件次。涉及市领导11人”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市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市领导班子成员内部谈心制度》、《市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 成员的交心谈话,谈话内容涉及日常交心谈话、干部职务调整谈话、考察考核反馈谈话、提醒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 醒、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二是积极配合省纪委对干部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市委对涉及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包庇、不纵容,今年3月份省纪委对原万宁市 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符玉霞进行立案调查,市委、市纪委不余遗力积极配合,严格按照省纪委的要求落实对符玉霞有关问题的整改,下一步将依法对符玉霞夫 妇毁林建造的别墅予以拆除,恢复山林原貌,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5.关于“2012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渔业燃油、农业、林业、扶贫”等补贴较多行业和部门的腐败案件47 宗、89人,占同期案件总数的56%。其中农业、林业、扶贫等补贴多的行业腐败问题已涉及71名干部”的问题。一是倒查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 先后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致使腐败案件连续发生、市民政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多起低保被骗取的反面典型,责令上述两 个单位党组进行整改;针对市农业部门在农业设施大棚建设及“常年菜篮子蔬菜基地种子种苗”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和验收导致国家惠农资金流失的问 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市农业局局长等4人、免去一名责任领导职务;查处市林业系统并辞退“不干事、不担事”护林员21名。通过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 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效果。二是督促各发案单位认真反思、亡羊补牢,堵塞漏洞,从 源头上防治腐败。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对系统性、领域性的违纪案件,责令发案单位及时剖析总结,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发 生。如针对巡视期间查处的市扶贫办惠农补贴资金被骗取的案件,深入剖析,责令督导市扶贫办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相关制度机 制,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先后出台《万宁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万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万宁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等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权的长效机制。

  6.关于“市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反映较多,涉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暗中为开发商输送利益”的问题。一是拓宽信访举报主渠道。在市区主 要公共场所及路段公开举报受理电话,在13个镇(区)设立公示牌,积极引导群众和招投标主体参与监督,不断释放“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的强烈信 号;在市纪委设立招投标举报电话62224041,专门受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方面的投诉举报。二是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问题专项治 理。对全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插手工程项目和土地开发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市5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了 《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并公开承诺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督查。对 2012年至2014年开工建设的市政、水利、交通、土地整理、农业开发等必须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抽查,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到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有效防止违规招投标行为。四是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万宁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等规章制度,紧紧抓住立项、审批、招标、评标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工程建设招投 标管理办法、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将招投标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7.关于“巡视期间,受理反映基层干部贪污农业专项资金、侵吞农业农村“三资”,非法出卖农地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共7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 28.5%”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涉农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推行阳光村务,以村务公开栏、互联网、手机、报刊等为载体,打造阳光村务公开平台。完成了全市 207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栏更新上墙;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村务信息公开专栏”,收集公布惠民补贴信息35万多条;开设惠农资金补贴发放手机短信平台, 收集强农惠农“一卡通”手机电话信息12.5万户,实时向农户发送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到账信息;在《万宁政务报》分批公布享受惠民补贴的农户名单和监督电 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长丰镇七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云英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好处费、私自安排集体土地 给亲属建房、贪污部分村民小组土地承包款的违纪违法行为,给予黄云英开除党籍处分。二是抓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和村财务委托镇代理工作。加大对基 层政府雇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管力度,督促基层政府雇员抓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和村财委托镇代理工作,代管好村“两委”公章,完善公章管理、使用等规 章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大对非法占用、出卖农村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出卖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公布线索举报电话, 今年以来已查处非法占用农村土地行为3宗。

  8.关于“2014年以来,市纪委立案32件次,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案件19件,占比达59.4%。‘小官巨贪’、‘能人腐败’问题较为突 出”的问题。一是及时剖析总结涉农案件,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专门对涉农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涉农案件分析报告和典型案例,着手在全市13个镇 (区)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以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两个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 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涉农案件5宗12人。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小官巨贪”、“能人腐败”问 题,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编制权力清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不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廉政风险 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如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市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油料补贴造假案时,发现油料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及时督促完善资金发放流程 和有关制度,规范了渔船油料补贴的发放和管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一些单位‘三公’经费过高、挥霍公款”等问题。一是实行“三公”经费分季度定量控制制度。抓紧全面核查该问题线索的同时,每季度检查 全市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指标,对超标的单位给予预警提醒,对连续两个季度超标的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年底检查全年支出指标。今年一季度,全市“三 公”经费支出356.6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9%。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出台《万宁市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万宁市机关作风建设 “十个严禁”》等制度,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税务、审计、会计审核等部门,对公款消费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每月随机抽查3—5个市直单位或1—2个 镇,对其一定时间段内的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惩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

  10.关于“不干事、不担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万城镇人民东街商业区旧城改造项目2008年动工至今,仍无法推进”的问题。一是大力开展作风整 顿专项行动。围绕优化万宁投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作风整顿行动,重点整治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问题和一些职能部门在行政审批、服 务企业过程中的乱收费、“吃拿卡要拖”等问题。今年1月,组织市纪委、公安、电视台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干部队伍“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 12名上班时间打麻将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全市引起极大反响。今年3月,以“政风行风热线”下基层节目走进万宁为契机,组织全市各职能部门主要负 责人走进电台直播间,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机关效能、民生诉求等方面60个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并进行反馈。今年4月,在全市五类 90家单位全面启动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议工作,通过社会监督推动单位作风、效能等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二是加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督查问责。制定《万宁市重 点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分解方案》,坚决落实“六个一”责任管理模式,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计划的落实。分重点、按进度对全 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挂账督办,事结消号。将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作为对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单 位、项目所在镇(区)年度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对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延误重点项目推进的单位 领导和项目责任人从严问责,坚持在项目一线发现和使用干部,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平台,干成事者有地位。三是加大人民东街旧城改造项目推进力度。 召集该项目所涉及的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解释相关方案政策,优化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印发《开通建设人民东街攻坚工作方案》和 《人民东街搬迁清表施工工作组织方案》,将人民东街36米范围20户未搬迁户和76米范围46户未搬迁户的搬迁安置工作列为攻坚工作任务,分解到万城镇、 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等五个责任单位,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目前五个责任单位已同14户未搬迁户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对多次 协商仍未达成协议的36米范围内的7户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争取在把握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按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搬迁,早日完成人民东街旧城改造。

  11.关于“巡视中受理民生诉求的信访举报占总量的58.6%,反映一些干部在处理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工资待遇、工商分流、国企改制、征地拆 迁等矛盾纠纷时,不作为”的问题。一是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坚持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民生支出比重,将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领 域,今年预算安排民生支出30.64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51亿元的79.5%。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行领导接访定期化、约访 下访日常化工作制度,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引发的纠纷问题进行排查。今年1月至4月份,全市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641件,成功化解602件,化解率 93.9%。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的解决。强化司法救助和信访救助工作,对一些涉法涉诉问题进行司法救助,对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 落实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特殊信访个案进行信访救助,避免信访问题引起社会矛盾激化。今年以来, 共对16名信访人进行信访救助,发放救助金29.7万元。依法依规调处工资待遇问题,对干部职工反映工资待遇信访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解决措施,如医疗卫生系统退休职工约180多人反映“企事差”工资待遇问题,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妥善处置工商等部门分流人员遗留问题,制定 出台《万宁市解决工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等方案,耐心做好工商等部门分流信访人员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生活帮扶工作,从 2012年以来已投入4795.4万元解决工商、地税、公安和其他系统分流人员遗留问题。对“4050”分流人员家庭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就近安排在其常 住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从事协管工作,部分人员已经上岗;非“4050”分流人员基本上都已经安排了公益性岗位。依法处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全市有征地拆迁 任务的镇(区)、市直单位都成立了处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处理征地拆迁遗留历史问题。今年1月份至4月份,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反映征地拆 迁遗留问题7件,已化解6件。

  12.关于“为了打造花园城市,投入167多万元在炎热的城区干道上用易导热、易腐烂的铁皮花盆种植时令花草;产生12万元运费,今后维护还将 浪费更多政府资金”的问题。一是美化亮化城市,杜绝形象工程。责成市城管局在城西路、纵一路、环市一路、环市三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进行绿化建设改造,新增种 植开花本土乔灌木3万多平方米。已拆除种植在交通隔离带上部分花期结束的时令花花盆,剩余部分花期尚未结束的时令花草已移植到公园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等 公共场所,并加强养护,杜绝浪费。今后在道路绿化景观建设上,将更加注重种植生长期长的常绿开花本土乔灌木;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确需摆放的鲜花将通过政 府采购中心集中就近采购,节约运输成本,有效节约政府资金。二是切实加快城南园林苗圃基地项目建设。租赁土地500亩,今年投入建设资金300多万元,加 大城南园林苗圃基地项目建设,该基地建成后,将着重培育适应我市生态环境的绿化苗木,为今后我市建设花园城市和创建园林城市各类绿化工程苗木提供后续保 障,不再外购苗木,从而减少运输成本,节约政府投资资金。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4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科级非领导干部28名”的问题。一是扎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 部整改消化工作。对照以上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整改时限要求,认真制定《万宁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超职数配 备的干部全部予以消化。截至今年4月22日,已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7名。二 是严格加强干部编制管理。严格按照职数设定“一个口子”及“先审后配”原则,在选配干部前认真核实编制、人员、职数空缺情况,坚持干部配备“依编用人”, 在动议干部前先掌握拟配单位职数编制情况,防止超编超配,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列为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管理,有效杜绝了新的超配现象发生。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问题。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严把推荐考察、酝 酿、讨论决定三个关口,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全程记实,将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 任职试用期等重点环节列为记实内容,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全面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工作,对本届市委班子成立以来提拔任职的副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逐个倒排查,重点对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进行审查,没有发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任用“带病”干部问题。二是加强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经常性了解考察干部“双向约谈”制度,落实谈心、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今年初,对组织纪律淡薄、没有请假无故缺席市“两会”的 14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2014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人事、审计、计生、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 对重要干部人选加强信息沟通和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对重要岗位发生变动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今年已 发文对14名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清理工作,组织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备案持证情况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领导 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共回收125人的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156本。实时掌握干部信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关 系、日常表现、家庭成员、信仰状况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为组织部门了解干部提供翔实资料。

  15.关于“巡视组随机抽查5名市领导,发现了2人存在重大瞒报”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对省委巡视二 组随机抽查到存在重大瞒报的2名市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当事人明确表态下次申报时如实填报。今后每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前,市委将组织全体市级领导干部集体 谈话,强调纪律要求,要求市级领导要严肃态度,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填报个人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二是做好干部 “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二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审核确认工作。对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三龄二 历一身份”进行专项核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为人才选拨、干部任免等工作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服务。截至目前,已初审档 案716份,复审286份。

  (四)执行上级重要决策方面

  16.关于“在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土地执法等方面有违规”的问题。一是规范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工作。制定了《万宁市 征地补偿费申请拨付审批表》,实行镇政府申请、市国土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批拨付在一张表上办结的办法,强化镇政府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每个项目征地工 作基本完成时,由审计部门对项目征地补偿款进行审计,加强审计监管,保障征地款专款专用。建立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金制度,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 取15%专门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手续。二是规范土地供应工作。加快处置“征而未供”土地,我市实际征而 未供土地41宗、面积3412.5亩,目前已将其中35宗、面积2791.31亩土地纳入市政府储备土地;对其他6宗可供应的土地限期实施供地和办理供地 手续,处置工作已通过验收。加大征地清表工作力度,制定了《万宁市重点项目万亩用地征地清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开展重点项目万亩清表专项行动,截至目 前已完成3447亩土地的清表工作,剩余清表工作任务按计划于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加大拖欠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针对省委巡视二组指出我市存在5家公司拖 欠土地出让金36487.09万元情况,加大追缴力度,截至目前已追缴4家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20823.59万元。三是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在全市范围逐 步开展共有宗地分割工作,目前山根镇和南桥镇的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试点通过验收后,将在全市全面铺开。制定《万宁市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工作方 案》,启动房地产项目宗地分割工作。制定《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合理建房,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协调统筹发展。四是 规范土地执法工作。重新修改制定《国土环境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国土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层层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加大对违法用地处置力度, 对海南××咖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作出拆除5幢非法建筑物2706平方米和罚款1055096.6元处理;对海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作出没 收5幢建筑和罚款527843.1元处理;对山根镇山根村委会村民非法占用海榆东线公路山根段土地进行立案查处。出台《万宁市整治违法建筑管理办法》,大 力打击违法建筑,今年以来共组织拆除违建行动37次,拆除违法建筑674间25350平方米。五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监督小 组,不定期对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执法不严现象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处。

  17.关于“该市多年来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审批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征地小组组长违规以现金方式从政府借出征地补偿款存入私人账户, 长期游离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之外”的问题。一是完善征地补偿费拨付工作程序。出台了《万宁市土地征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万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 准和万宁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必须由国土部门出具意见,并转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审批手续进行 财务管理和操作。二是严格执行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财政性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对因政策变化不符 合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资金账户逐步进行撤销,今年一季度已撤消财政专户1个。开展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清理,制定了《2015年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方 案》,对财政专户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符合回收条件的,通过清理回收财政国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手制定《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严格财政 专户资金管理,禁止将非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违规调入财政专户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稽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进行约谈,暂缓批复用款计划或 资金拨付。三是加强礼纪镇政府征地资金管理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二组反馈礼纪镇政府征地补偿款管理混乱的问题,我市加大出借财政资金清理力度,成立 专门工作组对礼纪镇出借资金进行清理,专门下发了《关于尽快组织催收征地项目个人往来账款的函》,要求礼纪镇政府尽快催缴所借款项,对未按时归还借款的人 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重点项目镇的资金进行清查,建立和完善对预算单位往来账款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制度,对预算单位的往来账 款实行一月一报,凡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仍违规大额借款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18.关于“多个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部门项目的勘察、监理等受托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履行质量控制责任不到位”的问 题。一是加强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容易出现问题、群众 和新闻媒体反映较为集中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落实整改,坚决消除隐 患,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二是加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的整改力度。针对南桥初级中学周转房工程项目、东澳镇中心学校周转房工程项目钢筋进场未取 样检测,主体结构商品混泥土浇筑未按规定留量试块及进行试块检测问题,责令两个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依照国家标准将现场制作钢筋、水泥、砼试块等 原材料,取样送验,目前已检测合格。三是完善项目工程质量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工程质量检查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或不认真整改 的,坚决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并将相关责任单位列入万宁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质量回访制度,对在建工程 定期进行检查,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展回访复查,对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抓好整改。

   三、省委巡视二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二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副组长的省委巡视二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领 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优先办理省委巡视二组移交的信访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的要求,落实“属地 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移交的各类信访件,由分管的市领导牵头主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包案到人、限期办理,并启动省委巡视二组移交 信访件办理督查督办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报会,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周定期向巡视组报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巡视我市期间,共移交信访件25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上报222件,办结率88.8%,剩余28件正在办理中。反映党员干部问题 的信访事项58件,已办结48件,办结率82.8%,其中移交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41件(其中12件为重复件),截至目前,已初核34件;对省委巡视组 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万宁市已初核15件,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涉及群众民生诉求的信访事项86件,已办结83件,占总数的96.5%,其中 各镇(区)办结25件、市直机关单位办结57件、省农垦总局办结1件;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39件,已办结36件,占总数的92.3%;其他类信访事项67 件,已办结55件,占总数的82.1%。今年3月省委巡视二组向我市反馈意见时,通过“签字背书”的方式直接交办信访件9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件,剩余4 件正在办理中。

   四、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省委巡视二组巡视发现的问题,从根上讲,都是我市在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所 导致。今后,市委市政府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坚持把治和严的要求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之中。一是 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将巡视整改工作贯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贯穿即将开展的“三严三 实”活动的全过程、贯穿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坚持依法依规治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落实《中共万宁市委常委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事 项》,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巩固深化镇(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机制,探索建立市直机关党委(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机制,完善抓党 建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各级党委(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各级党委(组)主 要负责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四 风”突出问题、“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的查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降,不放松、不减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健 全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构责任分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程序衔接、结果反馈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三是进一步完 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层级分明的干部信息管理机制,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实行干部实时预警监督,采取公开党员干部身份、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 研判提醒等方式,畅通媒体、网络、群众等多样的监督渠道从严管理监督各级干部,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及时帮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 成大问题。通过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一系列措施、压力和责任,着力打造规范高效的经济环境,着力构建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着力优化健康和谐的生态环 境,着力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环境,以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我市“建设滨海花园城市、打造清新度假胜地”。

  (二)持续深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前一阶段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回头看”行动。一是完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单位一 把手整改主责,对尚未完全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深入分析原因,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 整改措施,尽快分解落实,限期进行整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出专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 认真加以整改。对那些想办法应付巡视整改工作,想办法推脱整改任务的,严肃问责。二是建立限期整改销号制度。将整改落实工作尚未完成的巡视反馈问题拉出详 细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阳光公开整改。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完成情况,通过党内通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专栏橱窗等方式向党内、社会公布,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整改效果让群众 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销号,不满意的继续整改,用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防止巡视反馈问题反复、反弹,我市将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运用法治思维、法制手段解 决巡视整改中遇到的难题。加快制定出台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制 度,构建透明、可追溯的阳光审批流程。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有关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二是着力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将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检视我市各项工作的一面“镜子”,注意通过个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以点带 面,推动全市各领域共性问题的整改,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治本功能,形成防治的常态化,长效化,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 凝心聚力、团结干事、推进工作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98-62224041;邮政信箱:万宁市红专 中街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19室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政编码:5715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万宁市委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