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填海造地出让海域使用权 试点“招拍挂”

24.05.2014  20:49

   海南省在万宁填海造地项目开展市场化出让海域使用权试点

   出让海域使用权今年试点“招拍挂

  记者昨天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为落实省委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今年海南省将重点加大对海域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力度,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各项法规、规划和管理制度,发挥规划和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实施这一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万宁市开展的填海造地项目申报及市场化出让海域使用权试点工作正在进行。

  此次试点挂牌出让海域位于万宁市日月湾区域,拟出让海域面积不超过50公顷。拟出让海域使用一级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二级类型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为建设填海造地,使用年限最高50年。

  近年来,海南省经济快速发展,用海需求旺盛,工业与城镇建设、交通运输、旅游娱乐等项目用海需求剧增,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2013年海南全省确权海域使用项目131宗,确权面积为2915.29公顷。

  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出让方式以政府审批出让为主。对于海域使用权管理,今后海南省将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市场决定、储备管理、计划出让”的思路进行,改变以往“项目带动审批”的被动局面,防止盲目审批、盲目出让现象的出现,避免无序竞争和国有资产流失等。

  海南省将对全省海域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储备,通过政府主导统筹海域资源使用,根据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海需求,有计划地落实海域资源空间布局及时序安排,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公平竞争方式出让海域。海南省明确要求,严格填海造地和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所有填海造地项目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出让,一律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获准后,再履行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土地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开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罗霞 韩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