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北大镇两名女子拒做核酸,各罚款200元!

18.08.2022  01:07

  疫情发生以来,北大镇广大群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觉有序参与核酸检测。但仍有少部分人经工作人员多次敦促提醒,依旧无故拒做核酸检测,给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8月17日,北大镇东岭居通过后台比对核酸检测人员名单,发现符某某和吴某某还未做核酸,工作人员便以短信通知及上门劝导的方式,敦促其二人到就近的机关采样点进行第十轮核酸检测,但直至下午17时20分,该二人仍无故拒绝参加核酸检测。

  接到报警后,东岭居派出所立即出动,判定该二人的行为违反关于在万宁市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期间每日进行核酸检测的规定,按照相关法规,依法对其二人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社会共同责任,请全镇人民群众引以为戒,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时于当天12:00前到就近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

  【普法】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