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前5个月拆除50处违法建筑 拆违面积41144多平方米

12.06.2015  11:32

      原标题:万宁前5个月拆除50处违法建筑面积逾4.1万平米

      6月11日,记者从万宁市相关部门获悉,10日下午,万宁市相关部门将兴隆57队石梅山庄三期项目范围内一处300多平方米的违建铁皮房依法拆除。据了解,截止今年5月份,万宁市共拆除50处违法建筑,拆违面积41144多平方米。

      近年来,随着国际旅游岛战略的深入开展,万宁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地价提升,抢建违章建筑之风盛行,成为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改善城乡面貌和环境,促进城乡科学合理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连日来,万宁市对违章建筑严厉打击,强力拆除,打早打小,重在预防,打出了阶段性成效,为建设“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打下坚实基础。

      2014年,万宁市共组织拆违行动62次,其中全市性大规模打违行动12次,共拆除违法建筑2862间,累计72300多平方米,为万宁市重点工程建设和花园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5年5月29日,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方案》强调,各市县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既要大胆工作,严格执法,又要防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做好重点、难点对象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各种预案,加强对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真正把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抓实抓好。

      在全省对违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的同时,万宁也在探索建立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结合实际情况,2015年6月1日,万宁市出台了《整治违法建筑管理办法》,明确了严厉打击的10种违法建筑和查处程序,划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

      《办法》明确规定了万宁市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违法建筑的巡查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拆除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万城和兴隆建成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拆除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

      《办法》还明确了严厉打击的10种违法建筑分别如下:

      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建设的,非法转让土地建设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地建设的;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3、未经批准建在铁路路堤坡脚外侧20米、高速公路用地外缘30米控制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公路边沟外缘算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4、未经批准建在海岸线、岛屿、滩涂等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林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6、未经批准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和国有水土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7、未经批准建在公园、公共绿地、市政道路两侧绿化带和人行道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8、未经批准在商业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的;

      9、未经批准建在高压线路或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

      10、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办法》还给出了查处违法建筑的8个程序:立案、案件调查、案件处理、告知、处罚决定、催告、强制执行、结案。

      据了解,万宁市还将持续加大打击违建力度,组织由城监、住建、公安和各镇人民政府、兴隆管委会、各国营农(林)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全市性的专项打违行动,并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巡查管控工作,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及时发现、制止违建行为,对于屡劝不改的将采取严厉打击手段,坚决拆除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为万宁市建设“滨海花园城市,清新度假胜地”的战略布局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