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严管机关差旅费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08.08.2014  12:38

      【原标题】万宁严管机关差旅费超支由个人自理

      8月7日,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纪委获悉,为推进厉行节约发对浪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近日万宁市出台了《万宁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相关人员差旅费标准,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办法明确了全市党政机关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的标准。同时,规范了报销管理、监督问责等内容。

      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它单位转嫁,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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