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天执结两起“非法占用他人房产”案

28.07.2014  19:10

  7月25日,在万宁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在万宁市人大、政协、检察院的依法监督和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万宁市法院一天内执结两起多年未结的“执行难”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1:以身患重病和无其他住房为由拖延履行

  在陈某宁与彭某松夫妇房屋侵权纠纷一案中,万宁法院依法判决彭某松夫夫妇将非法侵占的房屋归还给原告。判决下达后,被告不服,多次上诉和申请再审,均被驳回。在此期间原告申请执行,而被执行人以身患重病和无其他住房为由拖延履行,导致该案未能执结。

  在该案执行期间,因彭某松身患重病,彭某松夫妇曾请求暂缓执行。因彭某松夫妇暂无其他住房,考虑到民事诉讼法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的彰显人文关怀的规定,万宁法院审慎处理该案,一方面报请市政法委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解决彭某松夫妇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在获得各方谅解的情况下对该案暂缓执行。

  彭某松因病逝世后,经法院积极协调,申请人同意为被执行人租房并预付半年租金,但李某英拒不接受,最终导致该案进入强制执行。

  案件2:逃避执行占用铺面继续营业

  在某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蔡某天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万宁法院判决蔡某天将非法侵占的两间铺面退还给原告,判决下达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下落不明,该院多次以公告送达、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仍然在侵占的铺面继续营业,导致案件未结。

  预定强制执行当天,被执行人蔡某天在其侵占的店铺中露面,万宁市法院副院长薛蕃超上门对其耐心说理,终于使其明白了,并当场要求店员开始清空铺面,履行法院判决。

  据悉,为了促进执行和解,化解矛盾纠纷。在执行过程中,万宁市法院始终坚持和解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在强制执行现场也不放弃执行和解的努力,力争案件自动履行、化解双方矛盾。(记者 王洪旭 王忠新 通讯员 黄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