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11.10.2014  14:07

关于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技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申请》及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环测验字[2014]5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位于昌江县石碌镇原海南省石碌钢铁厂用地范围内 ,用地面积190000m 2 ,为租用原海南省石碌钢铁厂用地。该项目通过对原昌江红叶选矿厂进行技改扩建,将生产规模由处理铁矿石20万t/a增加到50万t/a,年产铁精矿25.72万吨,其中铁品位60%的铁精矿23.61万吨,铁品位54%的铁精矿2.11万吨,尾矿24.28万吨。项目总投资34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9万元,占总投资的19.91%。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生产期基本落实了《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3〕581号)提出的环保要求,生产废水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对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池、事故应急池进行防渗处理和水泥硬化;采取喷淋措施控制矿石破碎筛分、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影响;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尾矿外销进行综合利用;逐步在厂区公路两侧种植树木;建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环测验字[2014]5号)表明:

(一)环境质量调查结果: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石碌河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厂区外环境敏感点昼夜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监测结果:循环水池废水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沤肥,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排往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废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以及循环水池中的沉淀渣均外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制订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安排环保管理人员。

四、验收结论:

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生产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环境管理要求

(一)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环境保护专职管理人员,重视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修,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

(二)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制定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事故报告、应急处理等一系列制度,重视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定期演练。

(三)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重视厂容厂貌建设。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理生产废水收集渠、沉淀池的沉渣,定点堆放并及时外运处置。完善厂区排水系统,把下雨初期的地表冲刷水引到应急池或循环水池。加强厂区绿化,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四)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机修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实行五联单管理制度。

(五)制定环境监控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循环水池、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环境等进行监测。

(六)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