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3.09.2014  19:36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9月23日—— 2014年10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昌江县石碌镇原海南省石碌钢铁厂用地范围内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用地面积190000m2,为租用原海南省石碌钢铁厂用地。该项目通过对原昌江红叶选矿厂进行技改扩建,将生产规模由处理铁矿石20万t/a增加到50万t/a,年产铁精矿25.72万吨,其中铁品味60%的铁精矿23.61万吨,铁品味54%的铁精矿2.11万吨,尾矿24.28万吨。项目总投资34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9万元,占总投资的19.91%。

验收监测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3〕581号)提出的环保要求,生产废水进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对生产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池、事故应急池进行防渗处理和水泥硬化;采取喷淋措施控制矿石破碎筛分、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影响;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尾矿外销进行综合利用;逐步在厂区公路两侧种植树木;建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结果

昌江中稷大地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年贫矿选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昌环测验字[2014]5号)表明:

(一)环境质量调查结果: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区域石碌河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厂区外环境敏感点昼夜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监测结果:循环水池废水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沤肥,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排往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废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以及循环水池中的沉淀渣均外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制订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安排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