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到2020年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脱贫

16.12.2015  08:07

  1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和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介绍了“十三五”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永富介绍,这次脱贫攻坚要让我国现行标准下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不留锅底”,最后如果通过扶贫措施不能脱贫的,也要通过低保措施兜底脱贫。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既包括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包括连片特困地区680个片区县,总共832个。

  刘永富介绍,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编制并组织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刘永富在回答记者关于完善扶贫考核机制的问题时介绍,扶贫考核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中西部向中央签署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的考核办法,这是中央对省区市的考核办法。这个办法正在制定中,主要考核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减贫成效,包括贫困人口脱贫了多少,贫困人口收入增加了多少,贫困县“摘帽”了多少;其二是扶贫工作扎实程度,比如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的精准度怎么样,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对扶贫措施的认可度等。

  二是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这个考核办法中央已经出台了指导意见,有些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GDP考核,其他贫困县减少GDP权重,脱贫成效占60%以上的考核权重。

  苏国霞解读了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她介绍,这是一个政策“含金量”比较高的文件。“文件提出要创新扶贫投融资机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这句话的‘含金量’是五年6000亿元。”苏国霞说。

  “文件在机制体制上有很多创新。”苏国霞举例说,《决定》提出结合生态保护脱贫一批,就是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让那些搬不走又生活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成工人,领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