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海南发布奖励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通告

16.06.2020  09:34

      6月15日,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奖励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在核实后,将对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通告》指出,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通告》列举了“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制作、经营、传播、私藏邪教宣传品的”等21种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发现这21种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举报。

      《通告》明确,对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奖励,实行现金奖励方式,按照线索等级认定,确定奖励金额:一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二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提供重大作用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3万元;三级线索:指为侦破邪教案件提供重要作用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至2000元。对群众现场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邪教人员违法犯罪现行的,参照举报奖励标准提高等级给予奖励,奖励人民币5000至2万元。

      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拨打涉邪教犯罪线索奖励办公室举报电话(68836385)举报;

      (三)当面举报:可直接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举报;

      (四)信件举报:可邮寄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五)当场抓获扭送:抓获扭送的,就近交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回复核实结果和通知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