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95万元!东方市大田镇原党委书记受审

14.10.2022  10:40

  10月13日上午,东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东方市大田镇原党委书记符微涉嫌受贿罪一案,近60人旁听案件庭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符某微利用担任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潘某东、蒙某星、周某、符某海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95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符某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5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符某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