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谎称认识房管局领导能拿廉租房指标诈骗61万余元

09.11.2020  19:55

  海口一男子王荣谎称认识房管局领导,能帮助他人拿到廉租房指标,诈骗多人共计613900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荣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将赃款退回给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王某荣通过朋友认识陈某。王某荣向陈某谎称其认识房管局的领导且有能力拿到海口市××区美祥东路水滨花园廉租房指标,陈某信以为真。2014年3月某一天,王某荣在海口市××区以购买廉租房为由骗取陈某现金人民币40万元,并承诺其2014年6月左右会拿到廉租房指标。为赢取陈某的信任,王某荣于2015年3月14日返还陈某人民币12万,后王某荣陆续通过ATM机无卡存款的方式返还陈某人民币105100元。案发后王某荣继续通过ATM机无卡存款的方式返还陈某人民币4000元。经查,王某荣并未帮助陈某办理廉租房指标,其以办理廉租房为由骗取陈某人民币174900元,至今该款未能追回。

  2014年王某荣因工程合作认识刘某,王某荣向刘某谎称其认识房管局的领导且有能力办理海口市××区美祥东路水滨花园廉租房指标,刘某信以为真并将该信息告知其亲友刘某雨、陈某席、张某、毛某。2014年6月至10月期间,王某荣陆续在海口市××区等地以购买廉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雨人民币8万元、陈某席人民币15万、张某人民币15万、毛某人民币15万(均由刘某转交,共计人民币53万元)。王某荣向刘某等人承诺2014年12月30日前交付廉租房。为赢取信任,后来王某荣陆续返还刘某人民币141000元,刘某已将其中人民币33000元、人民币35000元、人民币73000元分别退还给张某、毛某、陈某席。经查,王某荣并未帮助刘某雨、陈某席、张某、毛某办理廉租房指标,其以办理廉租房为由骗取刘某雨等上述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89000元。至今该款未能追回。

  2018年,王某荣认识被害人廖某。2018年1月2日,王某荣以帮助廖某补办社保为由骗取廖某5万元,当日廖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通过银行转账给王某荣人民币5万元。经查,王某荣未帮助廖某办理补交社保等事项。

  2018年2月18日19时许,公安机关在三亚市××路伴海时光旅租抓获王某荣。次日,公安民警将王某荣解押回海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139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判处王某荣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同时责令王某荣退赔陈某人民币174900元,退赔张某人民币117000元,退赔毛某人民币115000元,退赔刘某雨人民币80000元,退赔陈某席人民币77000元,退赔廖某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