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送货员侵吞公司8万余元货款用于赌博获刑8个月

23.11.2020  19:57

  11月23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外公布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8万余元用于赌博。近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尚未追回的赃款82782元继续追缴。

  2019年1月3日,李某开始在海口市某粮油公司工作,负责驾车将公司销售的大米运送给商家并收取货款。同年2月15日,李某从公司运送大米到万宁市给订货的商家,收取货款共计人民币48559元,于当日将该笔货款用于赌博输完。次日,李某对公司主管谎称该笔货款被盗,准备借钱归还公司,之后李某向公司归还5059元并出具借款43500元的借条。同年2月17日,李某从公司运送大米到琼海市给订货的商家,收取货款共计人民币39282元,再次将货款用于赌博输完,之后,李某不再与公司人员联系,至今未返还货款。2019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的李某。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将职务侵占款项用于赌博,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