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1107万余元!儋州查处5起走私销售冻品案

24.03.2021  11:31

  近日,州市检察院依法督促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5起违法销售未经检疫肉类冻品案,共罚没款1107万余元。

  据了解,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间,韦某发、麦某英、赵某科、陈某妍、何某琪5人违法购进250余件价值23万余元的牛腩等肉类冻品进行销售。这些肉类冻品或来自国家明令禁止的疫区或未经检验检疫,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重危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儋州市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交办的线索,专门组建办案组,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后向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查处违法经营未经检疫肉类冻品危害“舌尖”安全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据悉,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进行查处,于2021年1月,对韦某发处罚没款1130229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麦某英处罚没款536448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何某慧处罚没款639840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赵某科处罚没款4426149元;对何某琪处罚没款4344340元,合并处罚没款共计1107万余元,经营者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同时,因上述当事人经营的进口冷冻肉类食品无合法来源证明,涉嫌走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案件移送儋州市公安局。